通知公告

北京市开展众创空间运行情况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各众创空间: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和北京市科委组织开展北京地区众创空间2017年度统计工作安排,北京众创空间联盟承接北京地区众创空间统计审核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北京市科委众创空间统计年报——金数据

(一)调查单位

北京市备案众创空间和北京众创空间联盟成员单位均需填报。

(二)统计周期

本次统计周期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时间安排

2017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为网上填报期,须在此期间内完成年报统计填报工作。

(四)登录方式

北京市备案众创空间及联盟成员2017年度统计年报工作,填报链接:https://jinshuju.net/f/uG9LxI。

(五)注意事项

1.各统计单位务必如实准确上报各项信息,参见附件1。

2.连续两个统计周期未有效填报统计年报的众创空间将被取消北京市备案和联盟成员资格。

3.众创空间机构中,同时具备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资质的运营主体,要求同时填报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年报数据,但入驻、服务企业(团队)数据须区分开。

4.众创空间名称或运营主体有变更的,需提出书面申请,载明变更原因,提供相关变更证明,纸版一式两份经空间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待统计工作完毕后再行变更。

5.北京市备案众创空间及联盟成员统计年报填报链接:https://jinshuju.net/f/uG9LxI,建议使用网页版同一IP 填写,提交前资料会自动缓存;提交前资料可多次填写修改;建议一次性提交,提交后不可修改;资料提交后不可查询,建议自行截图留档。

6.咨询电话:64853165-501。

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年报统计工作——科技部火炬中心

(一)调查单位

按照统计要求,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和北京市备案众创空间须全部完成统计年报,未经北京市备案众创空间鼓励申报,但不作强制要求。

(二)统计周期

本次统计周期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时间安排

1.2017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为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上填报期,须在此期间内完成信息填报工作。

2.2017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系统管理员审核期,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将被退回修改,修改后重新提交。

3.2017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经审核通过的机构报表,需经系统导出带火炬图样水印的汇总表并打印一式两份,众创空间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11号北京创业大厦A219,收件人:史文建,电话64853155转505。

(四)登录方式

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统计年报登录“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http://tj.ctp.gov.cn)填报。

1.老用户

对于已经报过年报或半年报的老用户,可使用原用户名、密码登录,忘记密码的单位拨打咨询电话获取。

2.新用户

初次申报的新用户,初始登录密码与用户名一致,登录后需进行密码重置。登录用户名详见附件2。

(五)注意事项

1.各统计单位务必如实准确上报各项信息,统计指标解释登录系统后参见操作说明,或通过鼠标悬停获取提示。

2.连续两个统计周期未有效填报统计年报的众创空间将被取消国家备案和北京市备案资格。

3.未经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或北京市备案的众创空间,如需填报,请填报附件3(众创空间运行综合情况统计表),并附运营主体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Bjzckjlm@126.com,经联盟初审后,邮件回复用户名和密码。

4.咨询电话: 64840867,64853165-505。



附件1:北京市众创空间统计年报(2017)
附件2: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登录账号
附件3:众创空间运行综合情况统计表(火炬中心)

北京众创空间联盟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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